222.244.70.* 2017-01-16 09:22:34 |
導讀:食藥監局:《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隨著《食品安全法》的修訂實施以及新一輪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的啟動和推進,我國對食品生產領域的監督管理工作日益加強。特別是《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實施后,其配套技術文件的發布已迫在眉睫。
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加強食品生產監督管理,規范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活動, 2016年8月10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印發了《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一〔2016〕103號),正式發布《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以下簡稱為《通則》),將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隨著《食品安全法》的修訂實施以及新一輪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的啟動和推進,我國對食品生產領域的監督管理工作日益加強。特別是《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實施后,其配套技術文件的發布已迫在眉睫。《通則》是企業獲得食品生產許可必須達到的技術要求,對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完善生產條件,嚴格過程控制,加強原料把關和出廠檢驗,保證食品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2010年公布實施的《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在過去幾年的食品生產許可工作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與現行的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以及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已存在一定的差異,在實際工作中存在無法銜接之處。本《通則》與現行《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相比主要有“兩通一簡”三大變化:一是實現《通則》的通用性。食品(含****、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劑通用一個《通則》,對同一企業生產不同類別食品,統一審查基本要求,與“一企一證”原則實現**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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