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下采煤時從采礦方面采取措施
不同結構的建筑物具有不同抵抗地表變形的能力,當地表變形超過建筑物所允許的抵抗變形能力時,建筑物將出現不同程度的破壞,甚至倒塌。地表傾斜變形通常對底面小而高大的建筑物(水塔、煙囪等)有不利影響,使其重心偏斜,存在失穩傾倒的危險。地表出現拉伸和壓縮的水平變形時,建筑物受到附加的拉伸和壓縮應力而出現裂縫,直至破壞。在建筑物下采煤時,當預計的地表變形超過建筑物所能承受的變形時,可從采礦方面采取措施:
(1)減小地表下沉。為了減少地表下沉,可以采用充填法控制頂板,或用部分開采法(條帶開采法),即在開采區內采一帶,留一帶,采留帶相間排列。留下的煤柱以不被壓垮且能支撐頂板及上覆巖層不垮落,復擺式破碎機也不會導致地表出現波浪式起伏為原則來確定其寬度。
(2)采用協調開采、提高回采速度等,**或減少開采的疊加影響。當幾個煤層(分層)或同一煤層的幾個部分同時開采時,因工作面位置不同,每個工作面的開采影響可能是彼此不相聯系的,也可能是彼此重疊的。采用順序開采,合理地布置各煤層的開采邊界和合理留設煤柱,工作面采用單翼開采或雙翼背向開采的推進方式等方法,都可**或減少開采的疊加作用對建筑物的影響。在采用協調開采、提高回采速度等措施時,對建筑物亦應采取保護措施,如設置變形縫、縮小建筑物尺寸等,以提高適應變形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