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05年曾以較大市立法權制定了《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因與2012年4月國務院頒布實施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中部分涉及
校車管理的條款不一致,該法也必須作出調整!氨热绱饲吧钲谝幎ㄐ\囀褂迷S可主體為市公安交管部門,而國家的規定是政府。2012年,深圳改革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將校車使用許可主體明確為市教育部門!睘榻鉀Q這些問題,市人大教科文衛工委表示,此次立法將采用特區立法形式,直接授權教育部門行使校車許可權。“今后深圳擬由財政購買學生人身傷害校方責任險,校車許可權則授予教育部門!睘楸Wo學生人身安全,**預防和處置學校安全事故,市政府起草并已通過了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的《深圳經濟特區學校安全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目前正提請人大審議并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市民如有建議或意見,可于下月26日前郵寄、電郵或者傳真到市人大教科文衛工委辦。校車安全一直備受社會各界的關注,條例在這一方面作出了詳細規定。
"條例"擬規定由市教育部門根據申請,在依法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意見后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決定批準的,由交警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發給
校車標牌。同時,校車駕駛員也必須取得交警頒發的校車駕駛資格,未取得該資格,不得駕駛校車!毙\囘可以在公交專用車道行駛,可以在公交站臺上下客。校車在按照交通規則掉頭、轉彎或者停泊時,其他車輛應當禮讓。http://www.zyqch.com/校車掉頭轉彎或停泊時其他車輛須讓行,校車使用條件方面,“條例”則保持與國家規定一致,明確要求使用校車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并取得許可,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校車標牌不得轉讓,不得挪用于其他車輛。要求學校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或者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應當予以制止。在接送學生時,校車還應配備一名以上隨車照管人員,負責維護車內秩序和保障上下車時學生的安全。